觀點網訊:3月9日,陽光新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ST陽光)公告稱,其全資子公司深圳瑞和擬與京基房地產簽署《委託租賃終止協議》,終止為京基一百大廈提供租賃招商及租戶管理服務租賃。
此次交易屬於關聯交易,京基集團過去十二個月內為*ST陽光控股股東,京基房地產是其控股子公司租賃。該事項已於3月9日經ST陽光董事會審議透過,關聯董事迴避表決,且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雙方約定原協議於2026年3月31日終止,2025年12月31日前服務費已結清,2026年1-3月固定服務費175萬元,京基房地產需在4月30日前支付租賃。
陽光股份表示,由於公司控制權變更,經雙方友好協商,深圳瑞和終止為京基一百大廈的租賃招商及租戶管理等事務提供服務,本次服務終止事項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造成重大影響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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