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嚴重破壞金融管理秩序,侵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旅遊。許多人以為非法集資離自己很遠,其實它可能就隱藏在一個“高息理財”的推銷電話裡,一個熟人推薦的“內部專案”中。
案例詳情
肖某某夥同曾某等人,於2022年6至2023年9月期間,在杭州等地以租賃酒店經營、發展旅遊、收購酒店等為名,註冊成立某旅遊管理有限公司、某旅遊諮詢有限公司、某旅遊服務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金融許可的情況下,以簽訂“消費獎勵協議”“會員消費卡合同”等方式公開宣傳,承諾保本付息並給予年化18%-48%高額回報,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非法吸收資金旅遊。後因經營無法維持、資金鍊斷裂,造成投資人鉅額損失,共涉及報案投資人800餘名,涉案總金額7000餘萬元,投資人實際損失近5000萬元。
作案手段
肖某某等人利用實際控制的多家旅遊服務公司為平臺,透過招募業務員發放宣傳資料、召開推介會、酒會、組織免費旅遊等形式公開宣傳,以旅遊專案、酒店經營為幌子,承諾保本付息、高額返利,以簽訂各類投資協議、會員合同為載體,在無合法金融資質、明知經營收入不足以覆蓋支出的情況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非法集資旅遊。
案件警示
涉案公司以旅遊、酒店經營等實體專案為包裝,面向社會公眾開展線下推廣、高額返利宣傳,在辦公場所、人員密集區發放傳單、舉辦推介活動,以“高收益、零風險”為誘餌吸引投資旅遊。提醒廣大市民提高法律與風險防範意識,警惕無金融資質機構的保本高息承諾,理性投資、遠離非法集資。
來 源旅遊:山西省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
編 輯旅遊:排頭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