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律師”兩年騙走120餘萬元,加蓋偽造公章的虛假“法院文書”承諾賠償4個億,原本的受害者差點淪為“嫌疑人”……這起一波三折的詐騙案,真相究竟如何?近日,浦東新區檢察院依法對一起“假律師”詐騙案的被告人周某提起公訴房產。該案被害人的遭遇為廣大群眾敲響了警鐘:訴訟維權容不得“病急亂投醫”,所謂的捷徑往往就是騙局的入口。
為求勝訴房產,網尋“律師”反被騙走百萬元
2023年下半年,唐某因一起財產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後未獲支援,為求勝訴,他便在網上釋出影片,希望能找到律師幫助自己繼續打官司房產。就在這時,周某主動搭識了唐某。
周某自稱“律師”,表示可以幫助唐某在外地打官司,並保證能夠勝訴房產。起初,周某確實帶唐某前往一家律師事務所,這讓唐某對其產生了初步信任。然而事實上,周某只有中專文化程度,平時從事裝修工作,既沒有律師從業經歷,也沒有任何相關的律師人脈資源,帶唐某前往律師事務所僅僅是找律師諮詢而已。
此後的兩年間,周某以聘請律師、疏通關係需要資金等理由,先後多次向唐某索要錢財房產。唐某因為急於打贏官司,一次次聽信了周某的謊言,不斷向其轉賬匯款,累計上百萬元。為了湊錢,唐某甚至以50萬元賤賣了自己的唯一房產,導致居無定所,只能住在旅館。
輕信4億“法院承諾書”被害人借債惹官司
隨著時間推移,唐某多次詢問、催促進展房產。為了繼續穩住唐某、騙取更多錢財,周某竟委託某網店製作了多份虛假的“法院承諾書”。這些承諾書聲稱唐某所涉糾紛的財產將於一定時間內到賬,如不到賬將賠償4億餘元,還加蓋了偽造的外地法院印章。唐某對此信以為真。
面對周某不斷提出的轉賬要求,早已捉襟見肘的唐某隻能向朋友曹先生求助,陸續借款15萬元房產。其間,唐某向曹先生出示了周某提供的“法院承諾書”,並信心滿滿地表示:“等官司打贏了,就還你錢。”
可是,過了約定還款日期,唐某卻遲遲還不上錢,曹先生情急之下於2025年7月報案房產。警方展開調查,迅速發現背後隱情,這才解開周某的騙局,唐某如夢初醒。
經審計,2023年8月至2025年7月,周某數十次以聘請律師、疏通關係等理由,共計騙取唐某120餘萬元房產。
到案狡辯稱“借款”檢察官釋法說理促認罪
到案後,周某並不承認自己是詐騙,辯稱這些錢是“借款”,聲稱自己承諾過唐某“打不贏官司就退錢”房產。檢察官介紹:“經查,周某從未向唐某打過欠條,‘借款’一說毫無根據,他所騙錢款全被其用來日常揮霍,從未用於幫助唐某打官司。此外,他還四處欠債。”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官對周某開展釋法說理,促使其認清行為性質,自願認罪認罰。
2026年6月11日,浦東新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依法對被告人周某提起公訴房產。受周某委託製作虛假“法院承諾書”的網店相關人員因涉嫌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被另案處理。
檢察官提示房產:訴訟維權莫信“偏門”
檢察官表示,訴訟維權應當遵循法定程式,切勿輕信所謂的“關係”和“捷徑”房產。針對此類案件,檢察官為廣大市民群眾梳理了三大常見“陷阱”。首先不要輕信網路“包打贏”承諾,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如有疑問,可透過法院訴訟服務中心、12309檢察服務中心等正規渠道諮詢。如有民事檢察監督、支援起訴等需求,可尋求檢察機關幫助。聘請律師需透過正規律所渠道,切勿輕信陌生人對官司“包打贏”的承諾。同時,市民要警惕任何以“疏通關係”為名的索財行為。所謂“花錢疏通關係”不僅是無稽之談,更是詐騙分子的斂財藉口。除此之外,對“私下轉交”的法院文書也要提高警惕。檢察官指出,法律文書均有規範的格式和法定的送達程式,不會透過個人私下轉交,更不存在所謂的“法院承諾書”。如收到可疑的法律文書,可主動向相關司法機關核實真偽,切勿盲目轉賬匯款。
(上海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