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知名作家蔣方舟被舉報碩士學位論文“造假”一事引發關注論文。人民大學調查認定,蔣方舟的論文存在“學術不規範”問題,但未發現教育部檔案列舉的“學術不端”行為。因此,校方未對蔣方舟作出任何處理,只是暫停其研究生導師的招生資格一年,並責令文學院及學位評定委員會文學藝術學分委員會整改。
僅以相關規定來衡量,事情的定性和處理均沒有太大問題論文。但從調查呈現的事實來看,真正的問題並不在論文字身,而是很值得關注的論文審查、評議、答辯及後續學位授予工作。涉事論文存在多達20處“不規範”,這樣的論文能夠出籠並評審透過,暴露出把關環節的嚴重疏失。
調查結論顯示,蔣方舟的論文註釋存在引用文獻錯誤、作者姓名拼寫錯誤、出版時間錯誤、書名張冠李戴、譯文不準確、將“轉引”標註為“直引”等問題,正文內容還存在應註釋而未註釋的情況論文。這已經不能用“粗心”來定性,而是系統性的文獻檢索和使用能力缺失。
外界自然好奇:這篇研究生論文論文,是如何透過層層稽覈的?
一般來說,碩士學位論文需要經過四道關卡:導師審查、專家評議、公開答辯、學位評定委員會稽覈論文。任何一道關卡“出岔子”,論文就沒法透過,作者也就拿不到學位。蔣方舟這篇論文能一路通關,只能說明這四道關卡全都形同虛設。校方通報沒有還原論文從成文到透過的詳細過程,但處理結果表明,研究生導師、文學院及學位評定委員會均難辭其咎。不排除參與評議和答辯的外部專家也有失職,但因為人大“管不到”,也就未見通報。
作為蔣方舟的論文導師,著名作家閻連科在這一案例中顯示出對論文規範缺乏瞭解的現象論文。我們固然不必苛責閻連科,但校方在聘任外部作家擔任論文導師後,對論文規範未作保底式把關,也難辭其咎。
眾所周知,在大多數高校,哪怕本科畢業論文,都不可能容許這麼多的不規範情況論文。蔣方舟的是研究生論文,還是在人民大學這種名校,只可能要求更嚴。然而,事實是論文闖關成功了。據公開資訊,蔣方舟就讀的是人大文學院開設的“創造性寫作研究生班”,學員都是“國內最優秀的青年作家”,其中不乏已經成名者。有人猜測,可能正是因為學員身份特殊,學校才在論文把關上放鬆了要求。
這就引出一個“高校該怎樣對待‘名人學生’”的話題論文。“名校”招“名人”,這在全世界都很常見,也是互惠互利的好事。對高校而言,吸納在某個領域取得一定成就的名人入學,可以提升學校知名度,豐富校友資源;對名人而言,進入名校學習,既是深造的機會,也是身份的“鍍金”。但教育畢竟是嚴肅的事,學位更不可以當作人情往來的禮物。高校可以為名人生源開闢“寬進”的通道,但在學位授予上必須做到應有的“嚴出”。因為學位是學術能力的證明,也是學校培養質量的背書。在論文評審和學位授予上“放水”,最終損害的必將是學校自身的聲譽。
當然,筆者不是說人大開設這個研究生班是為了籠絡作家校友資源,也不是說蔣方舟攻讀這個碩士學位是為了“鍍金”,更不是說校方在蔣方舟論文評審和學位授予上有意“放水”論文。我們只是在討論一種客觀存在的社會現象,即在高校與名人的互動中,入學資格和學位證書有時被“人情化”的不良傾向。各方應該意識到,這種做法既敗壞學風,又浪費公共資源,還會加劇教育不公,對此必須保持高度警惕。
蔣方舟事件提醒各大高校在向名人敞開大門之後,更要在畢業出口處挺直腰桿、嚴格把關論文。須知,這些證書不僅是一種名校身份的認證,更是學術能力和道德品質的宣言。
(作者系第一財經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