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一國資房產租賃權拍賣被指內定中拍人,當地紀委介入調查

河南省漯河市源匯新區管委會(以下簡稱:源匯新區)出租國有資產,被指透過“運作”流拍的方式4次降價,將評估價33.5萬/年的房產使用權,降價三分之一後內定租給原租戶房產

8月24日,源匯新區物業科相關負責人稱,拍賣程式是正常的房產。因為他自己業務不精,在與相關人員微信聊天中,詞不達意才說了“陪標”“流拍”那些話,領導已對他批評教育。

漯河市源匯區紀委相關工作人員回應新京報記者稱,已介入調查,目前處於取證階段房產

河南漯河一國資房產租賃權拍賣被指內定中拍人,當地紀委介入調查

源匯新區物業科負責人與評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微信聊天記錄房產。 受訪者供圖

國有資產租賃權拍賣房產,出租方稱“找兩家陪標”

近日,河南鄭州的杜先生向新京報記者反映,他和源匯新區共同擁有漯河市一棟樓宇的產權,2025年7月,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源匯新區透過拍賣的方式,將自有的51.32%產權向外租賃房產。他發現,該房產的租賃權4次流拍、降價,最終被原租戶加價兩塊錢後拍得。

杜先生和源匯新區共有產權的樓宇,是位於漯河市長江路與嵩山路交叉口的康樂宮房產。該建築是一棟4層、面積超1萬平方米的單體建築,目前一、二層分別被一家迪廳和KTV租用,三、四層空置。

杜先生提供的他從源匯新區獲取的“資產評估報告”顯示,2025年2月,康樂宮51.32%的產權,被河南前進資產評估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河南前進資產評估公司)評估為年租金33.5萬元房產。5月13日,漯河市拍賣行受託拍賣。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漯河市拍賣行分別於5月23日、6月6日、6月27日、7月8日4次拍賣,均因“無人報價”而未成交,每次未成交後,源匯新區均蓋章同意降價10%再拍房產。四次拍賣中,起拍價從最初的33.5萬元,降至24.422萬元。

杜先生稱,第5次拍賣時,24.422萬元再降價10%後,起拍價是21.9798萬元房產。而中拍公司僅加價了兩塊錢,以21.98萬元就成為該拍賣標的的買受人。中拍的漯河大勝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勝公司),正是該樓宇以前的租戶。他後續進行調查後發現,這場拍賣存在內定中拍人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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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先生提供的源匯新區物業科負責人王某與河南前進資產評估公司法定代表人馮某培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在第4次流標3天后,王某稱“16號之前,找兩家陪標,與拍賣公司結合一下”房產。7月15日,又發資訊稱“你們現在可以終止招拍了。流拍4次後,就不需要第5次了”。

新京報記者查證發現,在2025年中拍之前,大勝公司已租用康樂宮二樓1200平方米開設KTV房產。該公司工商資訊登記中,財務負責人陳某某,與租用康樂宮一樓的迪廳負責人同名。康樂宮的招租人員告訴記者,康樂宮由大勝公司對外出租,迪廳與KTV都是他們公司的。

新京報記者獲取的河南前進資產評估公司馮某培與杜先生愛人的談話錄音顯示,馮某培稱,源匯新區最初是要求降低房屋的評估價格,但是公司沒辦法把評估價格定得太低,最終雙方商定,透過拍賣行以流拍的形式、不斷降低,從而達到低價出租的目的房產

此番,按照源匯新區51.32%的產權、租賃價21.98萬元計算,建築面積超1萬平方米的康樂宮,整體的年租價格約42.83萬元,每月租賃價約3.57萬元房產。有房產中介透過系統查詢後告訴新京報記者,漯河市金山路上一家位於6樓的KTV,2500平方米,對外出租價格為每月4萬元。

杜先生懷疑,只有低價出租國有資產,才能讓某些人獲利房產。其實2018年就曾有人找他承租康樂宮使用權,年租金出到150萬元。但此前的2015年,源匯新區已以16.5萬元/年的價格,將他們51.32%的所有權出租了10年。

河南漯河一國資房產租賃權拍賣被指內定中拍人,當地紀委介入調查

漯河市拍賣行在漯河日報刊發的拍賣公告,其中“長江路與嵩山路交叉口一處”為康樂宮的租賃權的標的房產。 網路截圖

涉事人回應:業務不精表述不準確房產,已被批評教育

大勝公司作為康樂宮最大的承租方房產,投資裝修迪廳、KTV運營,為何眼看康樂宮4次招標而不擔心被他人拿下?源匯新區作為出租方,為何要找人“陪標”,說了“不需要流拍後”,大勝公司就順利拿下了拍賣標的?

8月24日,新京報記者透過拍賣行“成交確認書”中留下的電話,聯絡了大勝公司相關負責人,對方稱,自己只是參與拍賣的具體執行人,對拍賣背後的情況不太清楚,也不知道此前有流拍的情況房產

源匯新區物業科王姓負責人回應新京報稱,拍賣程式都是正常的房產。他在聊天中說了“陪標”“流拍”那些話,是因為自己業務不精,詞不達意,領導已對他批評教育,目前紀委也在調查。

河南前進資產評估公司馮某培則表示,“陪標”“流拍”的資訊,可能是對方發錯了房產。他並沒有權力要求拍賣公司流拍,也不存在找人“陪拍”的情況。走的是拍賣流程,就算找人去陪拍,也應該是往上抬價的。

24日,新京報記者以委託人的身份,分別聯絡了河南省不同地市的兩家拍賣行房產。一家拍賣行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要求,即使只有1人參與,拍賣也可以進行,也可以中拍。但是他們跟政府部門合作時,往往會找一兩家公司參與競價。

另一家拍賣行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拍賣的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找多家公司一同參與拍賣競價,會比較穩妥,否則容易被查房產

24日,新京報記者聯絡了漯河市拍賣行,在提出詢問康樂宮的拍賣事宜後,工作人員讓記者撥打另一部電話,但記者多次撥打無人接聽房產

8月24日,漯河市源匯區紀委回應新京報稱,已介入調查,目前處於取證階段房產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趙朋樂律師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規定,競買人之間、競買人與拍賣人之間不得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房產。違反該條款,應當認定拍賣無效,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對參與惡意串通的競買人、參與惡意串通的拍賣人罰款。

新京報記者 程亞龍

編輯 甘浩

校對 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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