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逸影視公告稱,公司全資子公司南通嘉逸電影城有限公司作為原告,因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起訴南通星龍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一案,已收到重審一審判決影視。法院判決案涉租賃合同於2025年6月25日解除,被告需返還履約保證金50萬元及對應資金佔用費、支付違約金100萬元、賠償實際損失701.15萬元,合計判決金額859.97萬元,被告還需負擔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合計8.82萬元。本次判決為重審一審判決,是否生效存在不確定性,對公司利潤的影響暫不確定。
金逸影視公告稱,公司全資子公司南通嘉逸電影城有限公司作為原告,因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起訴南通星龍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一案,已收到重審一審判決影視。法院判決案涉租賃合同於2025年6月25日解除,被告需返還履約保證金50萬元及對應資金佔用費、支付違約金100萬元、賠償實際損失701.15萬元,合計判決金額859.97萬元,被告還需負擔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合計8.82萬元。本次判決為重審一審判決,是否生效存在不確定性,對公司利潤的影響暫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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