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記者從成都市住建局獲悉,為進一步規範保障性租賃住房運營管理,提升住房保障服務效能,成都市正式印發《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運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租賃。該辦法明確了保租房租金標準,並重點推出五項最佳化舉措,系統提升房源運營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
保租房:可按“一套房”“一間房”“一張床”模式供應
據悉,保障性租賃住房是指由政府支援、多方參與,面向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供應,租金低於同地段市場水平,戶型以小戶型為主的租賃住房租賃。包括住宅類、宿舍類、公寓類等多種形態,可按“一套房”“一間房”“一張床”等多種模式供應。
《管理辦法》明確申請人需同時滿足三項基本條件:一是年滿十八週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二是在擬申請租住的房屋所在區(市)縣無自有產權住房;三是未正在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租賃。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透過線上或線下的方式申請天府租賃碼,稽覈透過後賦予有效期1年的租賃資格。
推出五大最佳化舉措租賃:提升房源運營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
據介紹,《管理辦法》此次重點推出了五大最佳化舉措,將系統提升房源運營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租賃。主要包括:
最佳化租金定價機制,實行“雙限”管理租賃。保租房的租金標準不超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金的90%,租金年漲幅不超過5%。市場租金既可以參考《成都市租賃住房平均租金水平資訊》,也可由運營單位委託專業機構評估確定,極大增強了定價靈活性和市場適應性。
擴大彩領之家“一間房”“一張床”供給,完善梯度保障租賃。重點面向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城市執行服務保障人員以及農業轉移人口等群體,增加小戶型、低租金房源供給,推動實現“一張床、一間房、一套房”的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
推行定向配租機制,服務產業發展租賃。明確區(市)縣可結合產業發展、招商引資、人才引進等需要,面向用人單位實施定向配租,並可結合實際最佳化准入條件,提升職住平衡水平。
鼓勵市場主體參與,推動“帶租納保”租賃。支援市場主體將符合條件的新建、存量房屋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體系。租賃合同到期後,原承租人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優先續租,推動保障與市場資源有效銜接。
建立租購銜接機制,設定購房騰退期租賃。承租人購買商品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可享受不超過1年的騰退過渡期,過渡期內仍按原租金標準執行,支援居民實現從“租”到“購”的平穩過渡。
《管理辦法》還進一步明確了市、區兩級職責分工,強化全流程監管,規範房源入庫、配租申請、合同備案、騰退管理等環節,建立資訊化管理平臺,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務透明度租賃。下一步,成都市將持續完善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努力讓每一位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都能安居樂業,為城市高質量發展匯聚更多人才力量。
記者 楊升濤 編輯 史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