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凌醫藥(01011):王志強獲委任為公司秘書、授權代表及法律程式代理人

智通財經訊,泰凌醫藥(01011)釋出公告,李怡芳女士已辭任公司的公司秘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05條項下公司的授權代表及上市規則第19.05(2)條及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項下代表公司於香港接收法律程式檔案及通知的代理人(法律程式代理人),自2026年8月31日起生效法律。王志強先生已獲委任為公司的公司秘書、授權代表及法律程式代理人,自2026年8月31日起生效。

來源法律:智通財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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