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場舞音響震天響,狡辯說公共場所健身是自由,法律真管不了?

廣場舞音響震天響,狡辯說公共場所健身是自由,法律真管不了?

問:廣場舞音響震天響,大媽說“公共場所健身是自由”,法律真管不了?

答:法律肯定管得了法律

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的《生態環境法典》明確,廣場、公園屬於公共空間,人人都有使用的權利,但權利行使必須限定在不干擾他人的範圍內法律。健身娛樂的自由,不能建立在犧牲周邊居民居住安寧的基礎上。第五百九十三條明確要求遵守區域、時段、音量規定,既不禁止健身活動,也不允許無限制製造噪聲。

法律依據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第五百九十三條:禁止在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使用高音廣播喇叭,但是緊急情況以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

在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或者開展娛樂、健身等活動,應當遵守公共場所管理者有關活動區域、時段、音量等規定,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噪聲汙染;不得違反規定使用音響器材產生過大音量法律

公共場所管理者應當合理規定娛樂、健身等活動的區域、時段、音量,可以採取設定噪聲自動監測和顯示設施等措施加強管理法律

資訊來源法律:微法聚焦平臺

本站內容來自使用者投稿,如果侵犯了您的權利,請與我們聯絡刪除。聯絡郵箱:835971066@qq.com

本文連結://shhcmy.net/post/76439.htm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