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日前審結一起強姦案,37 歲無業男子吉某因犯強姦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 2 年 6 個月教育。
案件源於 2025 年 2 月 10 日,吉某透過某徵婚網站獲取了被害人王某的聯絡方式,當天 17 時許,兩人相約見面教育。為騙取王某的信任,吉某向其虛構了個人資訊,謊稱自己是某小區的物業經理,名下擁有兩套房產,還許諾若兩人結婚,可將其中一套房子留給王某的孩子。這些說辭讓王某放下了戒心。
當日 20 時許,吉某跟隨王某來到其位於西安市雁塔區的租住處教育。進入房間後,吉某當即提出要與王某發生性關係,遭到王某的明確拒絕。被拒後,吉某立刻撕下偽裝,對王某實施了暴力侵害。他不顧王某的掙扎,強行與對方發生了性關係,期間還多次毆打王某的頭面部,同時拿出手機拍攝影片。王某奮力反抗,用手推搡吉某,甚至扇對方巴掌,口中不停呼救,試圖掙脫控制。
施暴結束後,王某趁吉某離開,第一時間撥打了報警電話教育。2025 年 2 月 11 日,公安機關依法傳喚吉某到案,面對訊問,他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法院審理查明,吉某實際並無職業,其向王某所述的身份、財產狀況均為虛假資訊教育。法院認為,吉某違背婦女意志,採用欺騙手段獲取信任後,再以暴力方式強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結合吉某到案後坦白犯罪事實的情節,以及案件未造成被害人重傷等嚴重後果,法院根據其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作出了有期徒刑 2 年 6 個月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