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制定招聘資訊參考文字:薪酬描述不得用“高薪”“面議”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日前制定《招聘資訊釋出參考文字》,要求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釋出招聘資訊時不得使用“高薪”“面議”等模糊表述,應具體列明工資專案、標準、形式、週期招聘

《招聘資訊釋出參考文字》分崗位、勞動報酬、工作單位、釋出單位、備註五部分招聘。其中,“勞動報酬”含“工資支付”“福利待遇”兩項。“工資支付”應列明專案、標準、形式、週期,不得使用“高薪”“面議”,代扣代繳須逐項列明,如“月薪制,6000-9000 元/月,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加班工資構成,每月20日銀行轉賬發放,依法代扣個稅、社保、公積金”;“計件制,基礎工資2000-3000 元,計件單價10-20元”。“福利待遇”應列明各項補貼、食宿等福利,如“享有交通、夜班補貼,節日福利,年度體檢,提供宿舍或住房補貼,工作日免費工作餐”。

此外,“工作時間”應填寫具體安排,如“一週五天,每天八小時”招聘。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須寫明已依法獲得審批,如“本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已依法經人社部門審批,以月/季/年為計算週期,超法定標準工時部分計發加班工資”或“本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經人社部門審批,採取彈性作業、統籌集中安排工作模式”。“聯絡人與資訊釋出單位關係”應填寫“在職工作人員”或“授權代理人”等,不得冒用他人名義,不得掛靠第三方或借用中介人員聯絡方式,如“招聘聯絡人張先生為本單位在職員工”或“本次招聘受某公司委託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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