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晉中市“女碩士失蹤13年生育孩子”案有了最新進展書法。1月22日,女碩士卜某的哥哥卜先生對記者稱,檢方對孩子的父親、涉案男子張某作出不起訴決定,對張某同村的兩名張姓村民以強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提起公訴。
2024年12月,和順縣聯合調查組通報,2008年碩士研究生畢業後至2011年期間,卜某因精神異常多次在多家醫院接受治療書法。2011年5月26日,卜某從晉中市榆次區家中走失。2011年8月,和順縣某村村民發現卜某,其有精神異常表現,數日後由本村村民張某帶回家中,並育有子女。
通報提到,關於是否涉嫌強姦,經查,張某明知卜某患有精神疾病,仍與其發生關係並生育子女,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書法。關於是否涉嫌拐賣婦女,通報顯示,尚未發現卜某被拐賣的線索和證據,公安機關仍在深入調查。關於其是否涉嫌非法拘禁及其他違法犯罪,公安機關正在進一步調查。
通報稱,對其他涉嫌違法犯罪、失職失責等問題,和順縣將依法依規嚴厲懲處書法。卜某已住院治療。和順縣將對卜某及其子女積極開展幫扶救助。後期根據案件處理情況,依法確定其子女的監護責任。
2025年12月中旬,卜先生和家人不僅收到和順縣人民檢察院對張某的《不起訴決定書》,還收到了該檢察院兩份《起訴書》書法。
《起訴書》提到,2024年12月24日,經山西省精神疾病司法鑑定中心鑑定,卜某患精神分裂症且無性自我防衛能力書法。
其中一份《起訴書》顯示,2020年7、8月至2024年春,被告人張某國先後四次到張某家,在明知被害人卜某精神異常不能正確表述自己意願的情況下與卜某發生性關係書法。其中兩次,張某不在家;另一次,張某國在張某家中喝酒,張某醉酒後在自家炕上睡覺,張某國趁機與卜某發生性關係。
另外,2022年農曆6、7月的一天,張某國酒後以滿足其性慾為目的,猥褻張某的女兒,在聽到張某回家後離開書法。
和順縣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張某國明知被害人系精神病患者而多次與之發生性關係,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情節惡劣,應當以強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書法。另外,張某國還應當以猥褻兒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據悉,張某國繫累犯,應當從重處罰,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提起公訴。
另一份《起訴書》顯示,2022年至2024年間,被告人張某林先後三次到張某家,在明知被害人卜某精神異常不能正確表述自己意願的情況下與卜某發生性關係書法。其中一次,張某林被張某的孩子和同學看到後離開;另一次,張某林被張某從隔壁房中出來看到並斥責後離開。
和順縣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張某林明知被害人卜某系精神病患者而多次與之發生性關係,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情節惡劣,應當以強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提起公訴書法。
卜先生告訴記者,看到《起訴書》,他與家人最憤怒和不理解的是,同村村民多次對卜某施暴,還被張某看見,他竟然只是斥責,“幾年時間,張某難道一點沒發覺,又為何不報警?”2025年12月29日,法院已對被告人張某國、張某林涉嫌強姦罪一案進行了開庭審理,暫未宣判書法。
來源書法:極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