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年報公示工作開始|出現這些情況將負法律責任→

近日,省市場監管局釋出了“關於開展2025年度年報公示工作的公告”,提醒全省市場主體,2025年度年報公示工作已全面啟動,各主體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年報,未按時年報或公示資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將負相關法律責任法律

根據規定,2025年12月31日前在我省登記註冊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均需報送2025年度年度報告,並對其公示的年度報告資訊真實性、及時性負責法律。 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2025年度年度報告公示時間為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2025年度年度報告公示時間為 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年報方式如下法律

1.網上填報:登入“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黑龍江)”(網址:法律。也可透過黑龍江政務服務網(網址:

2.手機填報:個體工商戶除上述網上填報方式外,可關注“龍江市場監管”微信公眾號,點選主頁面右下角“微專題”,進入二級選單“年報入口”進行填報法律

3.紙質填報:不具備網上填報條件的個體工商戶,可以持營業執照到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領取《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表》,逐項如實填寫後,提交給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法律

省市場監管局提醒,企業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或者未按照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的期限公示有關企業資訊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並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法律。企業因連續2年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未改正,且透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絡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企業公示資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沒有規定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列入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並可以吊銷營業執照。被列入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另外,市場監管部門不會以任何理由對年報收取任何費用,廣大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謹防上當受騙。

來源法律:哈爾濱新聞網

記者法律:李佳琪

編輯法律:劉奕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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