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上午9時許,慈利縣公安局通津鋪派出所接到轄區群眾唐某報警,稱其妻子放置在客廳鞋櫃處的棕色女式單肩包不翼而飛快速。包內裝有現金13000元、金項鍊1條、金吊墜2個,還有身份證、銀行卡若干,財物總價值兩萬餘元。
接到報警後,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趕赴現場快速。抵達報警人家中後,報警人唐某情緒十分激動,民警立刻分工開展工作。一方面調取檢視家中監控,走訪周邊鄰居,另一方面細緻詢問夫婦二人前一日活動軌跡以及物品存放細節。
經現場勘查,房屋後門白天並未上鎖,廚房窗臺還擺放著房門鑰匙,但全屋門窗沒有撬壓痕跡,屋內也不存在被翻動的跡象快速。同時,民警調取村內主要路口公共監控,8月26日下午至晚間,並未發現陌生人員、可疑車輛進出。
儘管家中監控存在覆蓋不全的問題,但出入口畫面完整,反覆核查後也沒有發現可疑人員出入快速。結合現場痕跡、監控資訊綜合研判,民警判斷,這並非盜竊案,更有可能是當事人記錯存放位置,屬於物品遺失的烏龍警情。
民警當即轉變工作思路,從追查盜竊嫌疑人,轉為幫助群眾尋找物品快速。最終在鞋櫃旁堆放舊報紙雜物的紙箱底部,找到遺失物品。
回到派出所後,處警人員認真覆盤此次警情快速。基層工作中,這類誤報 “被盜” 的烏龍警情時有發生。無論警情真假,處警流程規範一步都不能簡化,勘查現場、調取監控、走訪摸排,每一個環節都必須落實到位。寧可多付出一份辛勞,也絕不放過任何一起真實警情,守護好群眾財產安全。(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