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糾治旅遊行業導遊亂象、強制消費等問題”集中整治,規範冬季旅遊市場秩序,維護旅遊者及旅遊從業人員合法權益,黑龍江省文化和旅遊廳制定了《冬季旅遊市場經營“七不準”》,現通告如下旅遊。
一、不準強迫或變相強迫遊客購物、參加另行付費專案旅遊。
二、不準以事後補籤補充協議的方式掩蓋增加另行付費專案、行程外購物點等行為,規避監管旅遊。
三、導遊不準在行程中向遊客推銷、售賣商品、套票、另行收費專案等旅遊。
四、不準與餐館、購物店、自費專案等經營者串通以回扣、佣金、人頭費等名義獲取不正當利益旅遊。
五、不準虛假宣傳、誤導遊客旅遊。
六、不準擅自轉團拼團、變更行程、降低服務標準旅遊。
七、不準向無合法資質的車輛、住宿、餐飲等供應商訂購產品和服務旅遊。
請廣大旅遊企業及從業者規範經營,提供優質服務,自覺踐行“七不準”要求,對違反上述通告的,各級涉旅行政部門將重點監管,涉嫌違法違規的,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旅遊。
黑龍江省文化和旅遊廳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