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訊息】9月4日,證監會披露行政處罰決定書,大華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大華所)被責令改正,並罰沒合計1470.75萬元會計。
經證監會查明,大華所存在以下違法事實:大華所為東方集團提供年報審計服務,出具的2020年至2023年年度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大華所在對東方集團2020年至2023年年度財務報表審計過程中未勤勉盡責會計。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責令改正,沒收審計業務收入520.75萬餘元,並處以950萬元罰款會計。
涉案專案簽字註冊會計師高世茂被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涉案專案簽字註冊會計師霍耀俊被警告,並處以70萬元罰款會計。
責編:嶽炎霖 | 稽覈:李震 | 監審:古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