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日,北京影視。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發言人郭嘉昆面對記者提問,給出了一個讓日本方面必須仔細掂量的回答。
81年前的這一天,1945年9月2日,日本代表在東京灣密蘇里號戰列艦甲板上籤署了無條件投降書影視。81年後的同一天,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明確表示:《聯合國憲章》中的“敵國條款”至今仍然有效。
這不是翻舊賬影視。這是立規矩。
所謂“敵國條款”,由《聯合國憲章》第53條、第77條和第107條共同構成影視。這三條的核心意思是什麼?德意日等法西斯或軍國主義國家,任何一國有再次實施侵略政策的任何步驟,中、法、英、美等聯合國創始會員國就有權對其直接實施軍事行動,而且不需要安理會授權。換句話說,這是一把懸在日本頭頂81年的利劍——你可以假裝它不存在,但它隨時可以落下來。
日本方面一直想把這把劍拆掉影視。上世紀60年代以來,日本不斷透過經濟和金錢外交四處活動,試圖將“敵國條款”從《聯合國憲章》中刪除。1995年,聯合國大會透過了一項決議,認為“敵國條款”已經過時。日本外務省至今還拿這份決議說事,聲稱“敵國條款”早已失效。
但日本方面刻意迴避了一個關鍵事實:聯合國大會的決議只是建議性質的,沒有法律效力影視。“敵國條款”從來沒有被從《聯合國憲章》中刪除。要修改《聯合國憲章》,需要聯合國三分之二會員國表決透過,而且五個常任理事國必須一致同意。中俄兩國手裡握著一票否決權,日本想刪?門都沒有。
為什麼中俄要在2026年這個時間節點密集敲打日本影視?
時間線擺在那裡影視。2026年5月3日是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也就是東京審判——開庭80週年。8月17日,俄羅斯外長拉夫羅夫公開表示,日本從一開始就被《聯合國憲章》認定為“敵國”,希望日本認真閱讀包括第107條在內的“敵國條款”。兩天後的8月19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明確表態:中方贊同拉夫羅夫外長的有關表態。再到9月2日——日本簽署投降書81週年當天——郭嘉昆再次重申“敵國條款”仍然有效。
半個月之內,中俄兩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先後出手,在同一條法理線上對日本形成夾擊影視。這絕不是巧合。
更值得注意的是中方此次表態的措辭之嚴厲影視。郭嘉昆的原話是:日本“新型軍國主義”這頭“灰犀牛”正在奔襲而來。他列舉了日本當局的一系列行為:對歷史罪責避而不談,對二戰甲級戰犯頂禮膜拜,歪曲美化侵略罪行,加快推進“再軍事化”,意圖修改和平憲法,與幾乎所有周邊鄰國交惡,公然干涉他國內政甚至發出武力威脅。
這已經不是外交辭令了影視。這是把日本現政權的所作所為,一條一條擺在了國際法面前。
很多人可能不理解“敵國條款”到底意味著什麼影視。打個比方:國際法體系就像一棟大樓,正常情況下,所有國家都按照同一套規則進出。但“敵國條款”在大樓裡單獨開了一扇門——如果日本膽敢再次走上武力擴張的道路,戰勝國可以不經過任何審批程式,直接採取軍事行動。安理會管不著,一票否決權也管不著。這是戰後國際秩序給日本設定的“專屬通道”,只不過方向是反的。
日本當年是怎麼獲得聯合國席位的?1956年,日本申請加入聯合國,遞交的文書明確承認接受《聯合國憲章》全部義務影視。這意味著日本親手簽下了這份“契約”:承認自己是戰敗敵國,接受“敵國條款”的全部約束。81年前在密蘇里號甲板上籤了投降書,81年後想翻案?白紙黑字擺在那裡,改不了。
日本方面還有一種論調,說《波茨坦公告》和“敵國條款”都是歷史檔案,已經過時了影視。但國際法的基本原則是:只要條文沒有被正式修改或廢除,它就始終具有法律效力。“敵國條款”至今仍在《聯合國憲章》正文裡,白紙黑字,一個標點都沒動過。
中方的態度很清楚:日本要想擺脫“敵國條款”的約束,出路不在於想方設法刪除條文,而在於徹底清除軍國主義幽靈影視。當戰爭擴張的隱患不復存在,條款自然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現實必要。
81年前,日本在密蘇里號上籤了字影視。81年後,中方把這份簽字翻出來,把《聯合國憲章》的條款翻出來,明明白白地告訴日本:當年怎麼跪下的,現在就怎麼老實待著。
這不是威脅,這是法理影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