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臨沂沂河新區區直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上級關於千方百計穩定和擴大就業的部署要求,根據《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方案》《臨沂市城鄉公益性崗位管理監督實施細則》和《沂河新區城鄉公益性崗位管理監督實施辦法》等檔案精神,經研究,2026年沂河新區區直部門公開招聘部分就業困難人員,從事輔助性、臨時性、非營利性的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本次招聘共40個崗位招聘。(詳見附件1)
二、招聘人員範圍及條件
(一)招聘人員範圍
具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本市戶籍或本市常住人口(居住6個月以上),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登記管理的就業困難人員招聘。主要安置:
1.城鎮大齡失業人員(女性年滿40週歲、男性年滿50週歲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招聘;
2.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中的失業人員(城鎮居民家庭同一家庭戶中法定勞動年齡內均處於失業狀態的人員)招聘;
3.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成員中的失業人員(農村居民家庭同一家庭戶中法定勞動年齡內均未實現轉移就業的脫貧享受政策家庭成員和防止返貧致貧監測物件)招聘;
4.撫養未成年子女單親家庭中的失業人員(處於離婚、喪偶或未婚狀態且撫養的未成年子女年齡在16週歲以下招聘,本人未實現穩定就業的人員);
5.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失業人員(最近一次辦理失業登記後連續失業一年(含一年)以上仍未實現就業的人員)招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業人員(民政部門認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物件)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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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人員招聘;
8.困難家庭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脫貧享受政策家庭、 防止返貧致貧監測物件家庭、殘疾人家庭、低保家庭、城鎮零就業家庭、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中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招聘;
9.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的女性年滿40週歲、男性年滿50週歲人員招聘;
10.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失業登記並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16-24週歲青年招聘;
11.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失業登記,符合生育政策、撫養2個或2個以上未滿16週歲子女並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二孩媽媽”招聘。
(二)招聘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招聘,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行為;
2.有吃苦耐勞、樂於奉獻精神招聘;
3.能夠服從組織安排招聘,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4.身體能夠適應從事的工作招聘,能夠完成工作任務;
5.公職人員或村幹部的親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報名且符合條件的,報名申請前要上報備案並說明情況,未如實說明的按申報材料虛假失實予以清退並追回已發放補貼資金招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和應聘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招聘;
2.除合作社成員外招聘,有工商註冊資訊的(包括企業法人、董事、監事、股東、合作社法人、個體經營者等);
3.已經享受社保補貼期滿的(包括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靈活就業社保補貼和公益性崗位社保補貼)和已經從事城鄉公益性崗位期滿的招聘;
4.各類單位在職職工、公職人員(含已享受退休待遇的公職人員)、享受企業職工退休待遇的招聘;
5.鄉鎮(街道)備案且受財政供養或村居集體經濟補貼的幹部招聘;
6.不符合公益性崗位聘用的其他情形招聘。
三、招聘程式
1.宣傳發動招聘。各招聘單位要廣泛發動轉發新區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鼓勵各單位、各鎮街利用各自宣傳媒體予以轉發宣傳。
2.申請報名招聘。報名日期為9月3日-9月11日(週六、週日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30。報名人員需先到常住地或戶籍地的人社部門進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工作。完成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的報名人員攜帶報名材料到沂河新區政務大廳一樓大廳C10視窗報名。每人限報1個崗位,否則全部報名資訊視為無效。
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招聘: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無犯罪記錄證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直接貼在報名登記表內)並根據報名就業困難人員類別及崗位要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招聘;
(2)《2026年沂河新區區直公益性崗位申請登記表》(見附件2)一式兩份招聘;
(3)《2026年沂河新區公益性崗位報名人員誠信承諾書》(見附件3)一式兩份招聘;
(4)人社部門出具的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證明招聘。
未進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的公益性崗位報名人員,務必在報名之前到常住地或戶籍地開展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工作招聘。
(1)屬於零就業家庭成員的招聘,應提供結婚證影印件,戶口本影印件;
(2)屬於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成員中的失業人員的招聘,應提供戶口簿及鄉鎮(街道) 或農業農村部門出具的貧困家庭相關材料;
(3)屬於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應聘的招聘,離異者提供《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書,喪偶者提供配偶死亡相關材料,未婚者提供戶口簿及孩子出生證明材料;申請人提供所撫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資訊;
(4)屬於享受城鎮低保的失業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供低保證原件、影印件招聘;
(5)屬於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供殘疾證原件、影印件招聘;
(6)屬於困難家庭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應聘的招聘,還需提供困難家庭證明;
(7)屬於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的女性年滿40週歲、男性年滿50週歲人員的招聘,還需提供鄉鎮(街道)出具因失去土地等原因相關材料;
(8)非臨沂市戶籍的常住臨沂市城鎮居民(居住6個月以上),還需提供暫住證或房產證(不動產證)或購房合同或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影印件或其他常住證明招聘。
3.材料初審招聘。各招聘單位協助社會發展服務中心對報名人員進行材料初審(重點審查年齡、學歷以及其他提供的證明材料等事項),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二孩媽媽”需提供戶口簿首頁、索引頁和相關家庭成員頁,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還需提供離婚或喪偶證明。
4.人員確定招聘。各招聘單位對經社會發展服務中心稽覈透過後的人員綜合考慮崗位工作內容、人員型別、身體狀況、學歷、個人能力等因素,根據實際情況,採取面談、評議等方式確定擬上崗人員。
5.公示備案招聘。各招聘單位將擬上崗人員資訊報沂河新區社會發展服務中心備案,新區統一在沂河新區政府入口網站等平臺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3個工作日。
6.合同簽訂招聘。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上崗人員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約定雙方權利、義務,具體包含崗位名稱、崗位職責、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工作時長、補貼標準及發放方式等內容。城鎮公益性崗位同一人員崗位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補貼時年齡為準,公益性崗位補貼享受時間與其他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時間合併計算),到期後解除勞動合同。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7.上崗培訓招聘。各招聘單位負責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崗前培訓工作,培訓擬聘用崗位所需基本規範和技能,明確其崗位職責和崗位要求,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增強公益性崗位人員職業道德和職業自豪感。
8.安排上崗招聘。培訓結束後,各用人單位負責及時組織各崗位人員到崗工作,根據崗位職責做好考勤、考核、表彰等相關後續管理工作。
四、崗位待遇
城鎮公益性崗位統一實行政府補貼,補貼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含個人繳納社保部分)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招聘。
五、崗位管理
(一)按照“誰用人、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由用人單位履行用工主體責任,依法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承擔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負責做好公益崗人員的社保補貼、崗位補貼申報工作招聘。
(二)公益性崗位人員實行退出機制,一旦退出將即時解除勞動合同,從解除勞動合同的下月起停止發放補貼招聘。
1.自然退出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督促退出:
(1)透過用人單位吸納、靈活就業、自主創業等方式已實現就業的招聘;
(2)自願退出崗位的招聘;
(3)公益性崗位已滿規定期限的招聘;
(4)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招聘;
(5)其他須退出崗位的情況招聘。
2.人員清退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進行清退:
(1)申報材料虛假失實的招聘;
(2)本人未提供相應勞動、他人頂替上崗的招聘;
(3)無故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的招聘;
(4)不服從崗位管理或違反崗位管理辦法招聘,造成不良影響的;
(5)工作質量、標準達不到要求招聘,經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崗期間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招聘;
(7)其他不符合城鄉公益性崗位條件的招聘。
(三)監督管理招聘。對應聘人員的資格稽覈貫穿安置工作全過程,一旦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安置人員條件,即終止公益性崗位安置,本項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附件招聘:
1.2026年沂河新區區直單位城鎮公益性崗位招用計劃表
2.2026年沂河新區區直公益性崗位申請登記表
3.2026年沂河新區公益性崗位報名人員誠信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