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擬出新規:自願退出農村宅基地,可獲經濟補償

9月7日,東莞市農業農村局釋出了《關於探索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的工作指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科技。南都記者瞭解到,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自願將農村宅基地使用權退還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獲相應經濟補償。

東莞擬出新規:自願退出農村宅基地,可獲經濟補償

五種情形列入重點鼓勵引導範圍

哪些情形適用農村宅基地依法自願有償退出?根據《徵求意見稿》,重點鼓勵引導以下五種情形:一是已在城鎮落戶且已有住房保障、選擇退出農村閒置宅基地以獲得經濟補償的;二是名下擁有多處宅基地,自願選擇一處或多處退出的;三是宅基地面積超過東莞規定的每戶150平方米標準,自願退出超出標準部分面積的;四是因繼承房屋等原因佔用農村宅基地的非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非本村村民;五是因未經用地或規劃建設審批、不具備宅基地使用資格等原因,無法使用持有的土地進行建設的科技

此外,因“村改居”形成的在國有劃撥土地上建設的單家獨棟式私人住房涉及退出的,可適用本指引科技。其他因納入土地徵收、土地整備、城中村改造、現代化產業園、城市更新專案等範圍,需退出宅基地的,則按相關補償及安置政策執行。

參照片區集體土地補償地價等給予貨幣補償

《徵求意見稿》稱,符合“權屬清晰、自願申請、房地一體、兜底保障”條件的,可以戶為單位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科技

其中,“權屬清晰”要求擬退出的宅基地已依法確權登記,即已取得《不動產權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三證之一;未依法確權登記的,需取得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討論、公示無異議並稽覈後出具的權屬來源材料科技

“房地一體”是指,農戶自願有償退出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其地上房屋、建(構)築物所有權須一併退出科技

“兜底保障”則要求退出宅基地的農戶應有其他固定住房;退出後再新申請農村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科技

在補償方式方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參照市、鎮相關片區集體土地補償地價、土地及房屋補償安置指導意見等相關標準,並結合屬地實際情況,透過村規民約、集體討論、雙方協商等方式,對擬退出的農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給予合理貨幣補償科技

展開全文

退出補償費用及盤活利用收益,按東莞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要求進行規範使用、管理科技

東莞擬出新規:自願退出農村宅基地,可獲經濟補償

退出的宅基地將分類盤活利用

農戶們退出的宅基地將如何使用?《徵求意見稿》給出了多元路徑科技。總體而言,退出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鼓勵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結合屬地國土空間規劃,統籌推進“百千萬工程”、和美鄉村建設、人居環境整治、綠美廣東生態建設等工作,做好盤活利用。

其中,可向本集體符合宅基地使用資格的人員進行流轉,或將連片退出的農村宅基地用於老舊村莊連片更新改造,保障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合理住房需求科技

此外,符合相關規劃要求的,可拆除騰退用於農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具備綜合整治條件的,可將零星分散的宅基地化零為整後,結合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產業社羣建設等工作,引入符合村莊發展規劃的產業專案科技

符合相關經營要求的,可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行經營或對外出租,用於發展休閒農業、鄉村旅遊、餐飲民宿、文化體驗、創意辦公、電子商務等新產業新業態等科技

【提醒】

公眾若對該《徵求意見稿》有意見或建議科技,可於9月16日前,透過以下方式提出書面意見:

一、登入“東莞市農業農村局”網站,提出意見或建議科技

二、透過信函方式寄至:東莞市莞城街道匯峰路1號匯峰中心H座8樓東莞市農業農村局農村經濟管理科(聯絡人:林先生,聯絡電話:0769-22830865),並請在信封上註明“關於探索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的工作指引(徵求意見稿)意見”字樣科技

採寫科技:南都N影片記者 田玲玲

(東莞市農業農村局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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