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在《刑法》中涉及的主要是第176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第192條集資詐騙罪法律。
《刑法》第176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形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法律。
《刑法》第192條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法律。
同時,《條例》第25條規定,因參與非法集資受到的損失,由集資參與人承擔法律。
編輯法律: 馮潔
校對法律: 張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