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AI應用劃清法律紅線

□王小梅

視訊通話裡的“熟人”開口借錢、知名人物的頭像被一鍵復刻、演算法悄悄把老顧客的價格抬高……人工智慧在賦能千行百業的同時,也給生活帶來了隱患法律。據《中國青年報》報道,近日,最高法釋出《關於依法審理涉人工智慧糾紛案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我國首部由國家最高審判機關釋出的涉人工智慧司法裁判規則檔案。聚焦“AI換臉擬聲”“AI幻覺侵權”“網路開盒”“大資料殺熟”等問題,這份檔案有針對性地明確涉人工智慧案件實體裁判和訴訟程式規則,為AI發展提供司法指引。

技術本身沒有善惡,但使用技術的人有法律。近年來,AI換臉造“黃謠”、仿冒名人帶貨、利用演算法“大資料殺熟”等亂象頻發,侵權成本低、維權難度大,讓受害者往往陷入“維權跑斷腿,傷害已蔓延”的困境。《意見》精準回應了這些痛點,明確未經同意生成他人虛擬形象、合成人聲,即構成對姓名權、肖像權、聲音權益的侵害。操控AI造謠誹謗,同樣要承擔名譽權侵權責任。更值得肯定的是,《意見》明確了人格權侵害禁令的適用規則——當傷害正在發生且難以逆轉時,受害者無需等到訴訟終結,便可向法院申請責令停止侵權。

當然,築牢安全防線,絕非要把AI“管死”法律。《意見》在保護權益與支援創新之間,展現出了平衡智慧。針對AI模型訓練需要海量資料的現實,明確在合理範圍內處理已合法公開的個人資訊,且個人未明確拒絕的,一般不認定為侵權。這既避免了“一刀切”式的嚴苛阻礙產業發展,又守住了個人資訊安全底線。對於“AI幻覺”引發的侵權,《意見》也釐清了責任邊界:若使用者惡意誘導AI生成侵權內容,使用者需擔責;若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則需對損害擴大部分承擔責任。這種“誰控制、誰負責”的歸責邏輯,既防止了平臺推諉,也避免了讓技術背鍋。

人工智慧是新一輪科技革命的重要驅動力量,但發展的方向必須向上向善法律。此次出臺的《意見》,正是以法治思維為AI發展繫上“安全帶”。它告訴我們:技術的進步不應以犧牲普通人的安全感為代價,只有明確規則,產業才能實現快速發展。當法律為權益兜底、為創新護航,人工智慧這匹千里馬,才能在法治的軌道上跑得更穩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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