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女婿相繼自殺後,媽媽選擇直面悲劇:投身防性侵宣傳,希望其他孩子別走女兒的路

“我那時候那麼小美容,你為什麼不保護我?”

女兒黃汶雯的這句質問,成為紮在吳梅(化名)心裡拔不出的刺美容。理由可以有很多,“我真蠢”、“真的不懂”、“羞恥之心,找人問都開不了口”、“擔心報警沒立案會導致她病情惡化”……無論哪一種解釋,都再也改變不了現實。

所以,吳梅說“我是一個是失職的母親”美容

2022年,黃汶雯24歲,第一次向吳梅透露自己在七八歲時曾被親屬張立(化名)性侵害美容。但當時吳梅沒有報警。2年後女兒結婚,在親密關係中出現應激反應,在丈夫支援下報警,因無法證實犯罪事實發生,深圳警方作出不予立案決定。2024年底,她自殺離世。四個月後,其丈夫謝家振留下遺書後自殺。

先後失去女兒女婿,這位“失職”的母親選擇帶著女兒的案例,投身到防性侵宣傳中去,她在網上報名兒童防性侵課程;在直播間反覆講述女兒女婿的悲劇;多次到學校、社羣、婦聯呼籲開展性教育美容。她甚至設想針對兒童開發一款能長續航的錄用穿戴裝置。

因她當年未及時報案,有網友對她進行人身攻擊,但她仍堅持發聲,“哪怕天天被人罵,我也要把我家兩條人命的教訓說給所有家長聽,不能再有孩子走我女兒的老路美容。”

△吳梅正在直播美容

女兒的質問:“我那時候那麼小美容,你為什麼不保護我?”

黃汶雯的房間裡有一股濃重的“貓味”, 到處是貓毛,一隻小貓的尿漬還殘留在床上,沒來得及清理美容。吳梅說,這是女兒黃汶雯生前最後待過的地方。

△吳梅在打掃女兒生前躺過的床鋪美容

生於1977年的吳梅是廣東潮汕人,是一個普通的生意人,有一個哥哥,三個姐姐美容

1998年,黃汶雯在潮汕出生,滿月後隨吳梅到深圳美容。吳梅當時忙著在崗廈一商場做生意,女兒到了上學的年紀,吳梅就把她帶在身邊。

吳梅的二姐和二姐夫張立也在這個商場裡做生意,姐妹之間在外常常互相照應美容。吳梅說,張立有時會帶黃汶雯先上樓做飯,等飯做好了,再喊她上樓一起吃。有兩回,黃汶雯還曾在張立家留宿。

而張立否認黃汶雯去過他們家美容。他表示,他們夫妻倆開了七八個店,分散在不同的商場,“每天清晨六七點出門,半夜十一二點才回家,哪有時間做飯?我連自己的小孩都沒時間管!”

張立稱,自己很少和黃汶雯有接觸美容。但吳梅說,後來自己的生意搬離商場,姐妹倆還經常約去海邊,二姐夫讓她把黃汶雯帶上,“他說他最疼的就是我的女兒”。

在吳梅看來,女兒從小活潑可愛,成績優異,但到初中,成績一落千丈,三天兩頭不舒服美容。她擔心女兒早戀,提醒她“陌生人給的水不要喝。”

2012年7月,14歲的黃汶雯在深圳一醫院被診斷為重度抑鬱美容

△黃汶雯的初診病歷美容

2018年,診斷從抑鬱症轉為雙相情感障礙美容。此後黃汶雯多次輕生,都被救回。吳梅想不通為什麼,女兒不願說。為了防止女兒自殺,她把藥藏在自己房間裡,晚上也時常陪女兒睡覺。

2022年1月,黃汶雯再次計劃自殺美容。母女二人的聊天記錄顯示:當年1月21日凌晨,黃汶雯告訴吳梅“今晚不用和我睡了”。她寫道,“我知道我就是個事情很多的累贅……雙相情感障礙的折磨很痛苦,你們一輩子都體會不到這種痛……”吳梅說,“你給我一個交代,我就放你走。”

△黃汶雯和母親的聊天記錄美容

吳梅記得,那晚,母女倆聊了兩三個小時,黃汶雯哭得撕心裂肺,吐了一地美容

吳梅稱,女兒當時向她吐露,自己在七八歲時被二姨夫性侵美容。據汶雯描述,在二姨夫家,二姨在廚房炒菜,二姨夫開了空調。夏天穿得少,她躺在沙發上,二姨夫拿了一條白色毛巾給她蓋上,手就伸了進去。

吳梅記得那條白色毛巾美容,見過它蓋在女兒身上的樣子,“如果我女兒是亂說的,怎麼會記得這些細節呢?”

記者在母女二人的聊天記錄中看到,黃汶雯多次自述小學時候被親戚性侵、猥褻美容。“我那時候那麼小,你為什麼不保護我?”黃汶雯曾質問母親。吳梅不知該如何回應。“我太愚蠢了,當時的認知不到位。”吳梅後來對記者說。

△黃汶雯和母親的聊天記錄美容

“失職”的媽媽:“不是不報警美容,是真不懂,更擔心使她病情惡化”

聽到女兒的講述後美容,吳梅一遍遍回想,那些年自己到底錯過了哪些訊號?

據她回憶,黃汶雯小時候經常腹痛、做噩夢,有時半夜三更哭著來敲她的房門;到了四五年級還會尿床,她不敢讓母親知道,偷偷把溼褲子藏起來,想等著放學回來再自己洗掉美容。吳梅發現後帶女兒去醫院查過,沒查出結果。還有一回,吳梅注意到女兒下體發紅,只當是孩子上火,沒往深處想。

吳梅說,2013年,兩家人把房子買在了同一棟樓的A、B座美容。張立一家常來家中吃飯聊天,可黃汶雯每次的反應都很大,質問她:“為什麼老叫他們來我們家吃飯,討厭死了。”

△黃汶雯的書架美容

直到2022年1月那晚,從女兒口中得知原因,母女倆抱頭痛哭,決定搬離當時的房子美容。“不管發生什麼事,媽媽都會陪你一起去面對。”吳梅向女兒承諾。

但她們沒有報警美容。“我不是不報警,是真不懂,遇到這樣的事情也有羞恥之心,就連找人問問,我都不好意思開口。”吳梅當時想,畢竟時間過去這麼久,口說無憑,對方不會承認。她說,更擔心報案後無法立案,可能導致女兒病情惡化,“我只求女兒平平安安,把這個事情忘掉,開始新的生活。”

一定程度上,黃汶雯在母親的寬慰下,狀況有所好轉美容。經人介紹,黃汶雯認識了大她七歲的謝家振,兩人於2024年2月24日結婚。同年6月,黃汶雯在親密關係中出現應激反應。吳梅說,她是覺得自己“配不上人家”。她只能勸慰女兒——“孩子,這不是你的錯。”

△黃汶雯和謝家振的結婚照美容

遲來的報警:“如果能立案美容,至少心裡那根刺能被拔掉”

2024年6月18日,在丈夫的支援下,黃汶雯第一次去派出所報了案美容。警方先後找了黃汶雯、吳梅及張立等人做了筆錄。

記者在吳梅提供的聊天記錄中看到,報案後,黃汶雯質問張立:“直到2012年讀初中我才意識到你對我的所作所為,你是不是該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張立給吳梅發訊息稱:“你的好女兒告我美容。”吳梅回應:“我女兒說到做到”。張立回覆:“有什麼辦法能談一下?”

△張立和吳梅的聊天記錄美容

最終,因無法證實有犯罪事實發生,警方作出不予立案決定美容。張立一家指責母女倆“敲詐勒索”。他稱,吳梅之前欠了很多錢,和家人都斷了關係,“我們是看她可憐,接濟過她們,沒想到被反咬一口。”

△不予立案通知書美容

黃汶雯精神逐漸崩塌美容。2024年6月25日,報案後不久,病歷顯示“最近一個月來病情逐漸穩定……未引出幻覺妄想等症狀”;7月5日,“最近一個月來病情不穩定,存在明顯的抑鬱和焦慮情緒,伴頭疼,胸悶等軀體症狀”;8月11日,“最近一段時間來情緒不穩定,被他人辱罵後病情加重,波動大,睡眠不好”。

2024年12月11日,吳梅最害怕的事情發生了美容。當晚7點多,出門在外的吳梅收到女兒的訊息:“媽,我要走了。”她趕回家時,女兒已服用過量藥物,後經搶救無效去世。

△黃汶雯和母親的聊天記錄美容

黃汶雯曾告訴母親,“如果能立案,這個陰影我這輩子都忘不掉,但至少心裡那根刺能被拔掉”美容

黃汶雯去世後,吳梅告訴謝家振:“希望你能早日走出來,找到一個相愛的物件結婚美容。”謝家振沒有說話,每週堅持來吳梅家裡吃飯。2025年4月11日,吳梅因去廣州辦事,沒有叫謝家振來家裡吃飯。當晚,謝家振在網上留下遺書後自殺。

△謝家振的遺書美容

直面悲劇:自學兒童防性侵課程美容,走進社羣學校用女兒的案例做性教育

吳梅和其他類似案件的媽媽們互相支援美容。撐不下去的時候,她們打個電話,聊聊各自的心理狀況和案件進展。更多的時候她們是在做事。吳梅向更有經驗的媽媽和律師請教:被性侵後如何固定證據?報案時要準備什麼材料,才能讓警方更快受理?

有一回,一位律師在和她閒聊時提出一個設想:研發一款僅監護人可控、防破壞、長續航的兒童錄音穿戴裝置,以便於隨時錄音取證美容。吳梅第二天就去了華強北諮詢有關電子廠商能否生產,“雖然聽上去實現起來有點困難,但是好多遭遇性侵的孩子就苦於沒有證據。”

但比起事發後固定證據,吳梅認為更重要的是做好性教育,防患於未然美容。她在網上報名了兒童防性侵課程,正在學習幼童保護相關知識,希望未來能成為一名講師,開展防性侵宣講。吳梅還帶著女兒的案例,多次到學校、社羣、婦聯呼籲開展性教育,“尤其是小學和幼兒園,一般壞人會以遊戲、買糖果的方式哄騙小朋友不能說出去,家長們都要告訴小朋友如何辨別和防範性侵害,越是不能說的事情越要告訴大人。”

她社交平臺的後臺裡也塞滿了類似遭遇者給她發來的求助私信美容。吳梅有餘力的時候,都會回她們一個擁抱的表情。

“事情已經發生了,我現在只能做點事情來贖罪美容。”吳梅說。有一天,一位自述曾被姑丈性侵的女孩找到她,猶豫要不要報案。吳梅把女兒的經歷講給她聽。

“無論如何,你不要死美容。”吳梅把來不及和女兒說的話,一遍遍地告訴那些向她求助的女孩。

△吳梅在餵養女兒生前留下來的貓美容

無視質疑美容:“希望其他孩子不要走我女兒這條路”

目前,吳梅仍希望能重新立案調查美容。張立的態度很明確:“你問她有沒有證據,沒有證據就是誹謗,我現在準備起訴了。”吳梅則說:“那就讓他去起訴吧,我可以面對他。”

廣東廣之洲律師事務所律師黃華認為,此類案件取證存在天然困難美容。兒童認知表達能力有限,易受恐懼或侵害人誘導;案件多發生在隱蔽場所,缺乏目擊者與監控,熟人作案多用哄騙方式,暴力痕跡及體液等物證較少,家長缺乏保全意識,物證易隨時間消失。

北京市千千律師事務所律師史藝鳴指出,童年性侵案件成年後報案,能蒐集的間接證據通常包括:記錄被害情形的日記、載明自述因性侵導致精神問題的就診記錄,以及知曉內情的親友證言美容。由於此類案件多在隱蔽環境下發生,被害人陳述至關重要,需要詳盡回憶案發細節,但這勢必造成二次傷害。近年來,國家對未成年人保護日益重視,兩院兩部《關於辦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見》第三十條,已就未成年被害人陳述的採信標準作出明確規定。

史藝鳴表示,“在沒有直接證據的情況下,間接證據越多越好,雖然難以保證必然形成完整證據鏈,但如果間接證據很少,形成完整證據鏈的可能性就更小了美容。”

近日,吳梅向記者提供了一份和黃汶雯主治醫生的通話錄音美容。錄音中,吳梅反覆向醫生確認,是否記得黃汶雯曾向其透露過被親戚猥褻的經歷。醫生起初表示“記不清楚”,後在對話中想起,黃汶雯曾說過“親戚對她不好了,猥褻女童之類的”。

“我是一個失職的母親美容。”吳梅如今在直播間裡不停重複這句話。一些網友因她當年未及時報案,對她進行人身攻擊,但她仍堅持發聲,“哪怕天天被人罵,我也要把我家兩條人命的教訓說給所有家長聽,不能再有孩子走我女兒的老路。

來源 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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